真的很可惡

看準了員工都是中高齡者

居然想用一張失真的協議書

一筆勾消該給付員工的血汗錢

 

不簽就走人

這樣的強勢壓榨

實在舉眾嘩然

 

真的是太可惡了

姑且不論資方之生活經濟如何

既然作了公司登記

就該照著勞基法去走

這是不分公私立機構或單位的

資方是少根筋還是根本就沒大腦

 

這些以強欺弱的人類

這些缺乏同理心的人類

總有一天

你們的所作所為

將會讓你們付出更大的代價

等著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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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yabe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